GA 1002-2012《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》

GA 1002-2012《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》

2012-09-01
公安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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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9-01
公安部


标准类别: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(毒爆危域)

标准编号:GA 1002-2012

标准名称: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

实施日期:2012-09-01

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

适用范围:

  1.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源存放场所(部位)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、治安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。

  2. 本标准适用于剧毒化学品、放射源存放场所(部位)治安防范系统设计、建设、验收和管理。

  3. 本标准不适用于豁免放射源存放场所(部位)。


官网链接:https://hbba.sacinfo.org.cn/stdDetail/7e431c4894e8aaac399cc886ccba3ae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未链接标准文档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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